山东省拟推选约12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推荐选拔中,推荐人选不得同时申报其他人才工程;“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蓝色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不在申报范围。
本报济南6月13日讯(记者 王小涵 通讯员 段永建)为坚定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12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对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作出部署。根据通知,本年度拟选拔表彰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0名左右,各推荐单位须于7月16日17时前申报。
据悉,本次选拔工作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此外,为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对在乡村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服务乡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门选拔。
通知明确规定,2019年度拟选拔表彰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0名左右,其中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选拔总数的20%。在一般人选推荐数量上,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各推荐不超过4名,潍坊、临沂、菏泽三市各推荐不超过3名,其他市各推荐不超过2名;山东大学可推荐不超过4名,省卫生健康委可推荐不超过3名,其他部门(单位)和本科高等院校各推荐不超过2名;各省属国有大企业推荐不超过1名。在专门选拔推荐数量上,各市均须推荐专门选拔人选,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各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市各推荐1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推荐选拔中,推荐人选不得同时申报其他人才工程;“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蓝色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得申报。2019年以后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当年管理期结束的,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如原工程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申报资格。推荐人选如入选,5年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或类别。
据了解,推荐材料使用山东省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专题活动—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进入专家管理子系统)报送。各推荐单位须于7月16日17时前在山东省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推荐材料、推荐情况综合报告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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