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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台新规规范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发布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李方 时间:2019-07-08
导读:北京拟出台新规规范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发布

  清理违规虚假房源信息

  北京拟出台新规规范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发布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戴雪晴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各平台存在众多失效房源信息,给承租人带来很多不便。”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越来越多的租房者习惯于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寻找合适房源,而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也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但其中鱼龙混杂、难辨真伪。

  对于网络虚假房源产生的问题及治理对策,《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房源价格虚假标注

  图文描述严重不符

  据了解,去年以来北京市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主要网站,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下架违规房源信息92万余条,冻结违规用户账号约7万个。

  记者在某网络租房平台搜索周边5公里以内的房源时发现,平台展示的大量房源照片均十分精美,房间阳光充足、整齐干净,且每套房屋的装潢风格也很相似。

  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选中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并联系到了发布此房源的房产经纪人。房产经纪人称,网络平台上显示的此房源首月2690元,但仅限签约满1年以上的年租用户才能享受这样的价格,月租用户的租金为每月4690元。

  当记者询问房源照片是否与真实房屋一样时,房产经纪人称照片为实拍,但是房屋已空置30多天,卫生状况可能和照片会有一些出入。

  一位在上述网络平台租过房子的用户也向记者反映,这个平台标注的有些房源价格确实与实际价格不符,且租房服务费也比较贵,有些承诺的优惠服务并没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也不好。

  还有租房者称,在看房时有的房产经纪人会以看房人数较多为由,建议租房者先交付500元定金把房子定下来。此后,如果租房者提出退还定金,对方又会以其他一些借口推脱拒绝。

  “500元定金打水漂也就算了,假设后边真的签了合同,说不定又会出现什么其他问题。”这位租房者说。

  一位租房次数较多的租房者向记者描述了网络平台在发布房源时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房源图文不符,文字描述说具备精装修、拎包入住、家具家电齐全等标准,而图片里则只看到房间内仅有1张床和1台空调,墙面泛黄掉漆、老旧斑驳;有的房源图片多次重复,张冠李戴;还有的图片则只展示了盆栽、画作等装饰或摆设,缺少实际的室内场景。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网络平台缺乏自律

  虚假房源提升流量

  对于网络平台上存在的一些虚假房源,一名房产经纪人告诉记者,装修又好又便宜的房源不少是假的,还有一些房子是重复发布的,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多房子出租。

  “现在的房子确实交易得快,再加上房主心态变化大,租房者对此要有心理准备。”这名房产经纪人说。

  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介绍:“对于一些网络平台来说,其房源信息本身存在很多问题,这就使得此类平台违规交易的现象会增多,同时也导致消费者维权时取证更加困难。”

  严跃进认为,对于网络平台来说,发布虚假房源有两种动机。一种是有意为之,即通过虚假房源尤其是虚假低价房源来诱导购房者看房或租房。另一种情况则是无意识的,即因为没有及时清理各类房源信息,导致信息过期失效。

  “一些网络房产平台在两个方面缺少规范。首先是把平台当做了交易平台,而不是市场定价的平台。其次是刻意强调做大规模,而忽略了交易过程的规范合法性。”严跃进说。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网络平台之所以发布虚假房源,是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去关注网络平台相关信息,进而提升所谓的流量,还可能借此发布一些虚假广告最终获得利益。”

  邱宝昌还认为,对于违规发布虚假租赁房源等问题,实际上在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相关内规定。具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等。所以,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侵害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如果网络平台不能提供发布虚假房源的经营者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和真实名称等信息,网络平台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平台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所谓的中介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网络平台一旦收到投诉,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有效措施,即可免责。”邱宝昌说。

  大力整顿网络信息

  租赁市场管理趋严

  据了解,目前一些网络平台已经设置了举报按键,用户可以一键投诉,交由网络平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果核实确定为虚假房源会被下架,发布信息的房屋经纪人也会被处罚。

  虽然采取了相关举措,但仍有房屋经纪人对记者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还是真房源多。”

  “过去部分中介公司违规发布虚假房源,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类似行为可能会受到比较严厉的处罚。”严跃进说。

  严跃进认为,此次北京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传递出一些新的信号,比如提到“为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当前,网络住房租赁信息确实需要大力整顿,这对于规范市场行为、稳定市场秩序能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这也使得对网络虚假租赁房源的整顿力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介机构必须对此重视起来。

  邱宝昌认为,如果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关规定能落到实处,对发布虚假房屋租赁信息的中介能起到较强震慑作用。同时,有关部门对网络平台纵容虚假房屋租赁向信息的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对于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将会趋于严格,尤其是对于房屋租赁信息会采取全方位管控,这能够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走上良性发展道路。”严跃进说。

  严跃进还建议,“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这一规定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适当延长一点。尤其是对于相对优质的网络平台而言,适当延长房源挂牌时间可以让网络平台自身更加积极去规范房源强化管理。

  “整顿房屋租赁市场除了采取监管手段之外,还要运用市场手段。对于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可以采取措施鼓励网路平台多发布优质房源,比如对一些评价较高、口碑较好的网络平台适当给予一些激励措施,增强其积极性主动性。”严跃进说。

  邱宝昌认为,消费者如果在网络平台上发现有虚假租赁房源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网络住房租赁交易市场的良好秩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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