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近年来,我国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存在融合发展深度有待加强、融合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撑力度不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把大数据机遇转化为发展红利,需要以“大数据+实体经济”为抓手,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融合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激发实体企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动力,全面促进大数据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当前,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引领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日益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和社会治理模式。大数据既是大机遇,也是大红利。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标志着大数据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大数据发展应用,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将为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注入强大内生动力,助力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
融合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瓶颈性问题不容忽视
在信息时代,数据已成为继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之后的新型生产要素,并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源泉。近年来,我国大数据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步伐也不断加快,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企业、行业和区域等各个层面深层次渗透,并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当前,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引领了工业行业提质增效,工业持续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生产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支撑了农业产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农业持续向生产管理精准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促进了服务业转型升级,服务业持续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各省市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五大瓶颈性问题。一是大数据与工业融合发展深度有待加强,大数据与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关键设备等环节的融合仍是难点,工业转型升级的压力较大。二是大数据与农业融合推动农业发展的能力亟待突破,数据采集、保存成本较高,大多数农业企业在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才刚起步。三是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服务业企业与用户在线实时双向开展精准营销的企业不多,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的模式及业态有待创新。四是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撑力度不足。五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东西部地区、城市及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悬殊较大。
以“大数据+实体经济”为抓手,促进融合向纵深发展
把大数据机遇转化为发展红利,需要以“大数据+实体经济”为抓手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向纵深发展。
一是推动“大数据+工业”向纵深融合,推动中国制造升级。推动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应用,加快部署和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打造数字工业。加快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发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云制造等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推动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全面互联。加快发展个性化定制,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充分整合市场信息和客户个性化需求,挖掘细分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传统企业推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仓储物流、电商销售等服务功能的商业化剥离,从产品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积极实施工业技术软件化工程,大力研发推广使用工业APP,整合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销售、售后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数据,促进软件技术与工业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工业互联网的产业支撑体系。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升级,推进中国制造国际影响力从低价低端型向优质高端型转变。
二是推动“大数据+农业”向纵深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集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管理、产品追溯和市场销售中的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实现现代农业生产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逐步开展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全面结合的新型农业,建立完善的农田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土壤肥力管理、农田边界管理、产量管理、精确定位病虫害控制方法和施肥决策管理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推进农业质量追溯全程化,运用大数据打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流程,形成完善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信息追溯闭环。加快推进农业市场销售网络化,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加强农产品在线营销环节与用户或消费者的互动,综合质量追溯和用户评价反馈等信息,指导农业生产、销售和服务更加精准化,加强农产品交易、质量、需求、价格变动分析与预测,为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产业支撑。
三是加快推进“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发展。创新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应用场景,不断深化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发展平台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旅游、物流、信息咨询、商品交易等领域平台经济,融合各领域综合管控系统、流量监控预警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商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等,将数据资源转化为新型融合服务产品。发展数字金融、智慧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发展网络金融、移动金融、区块链金融、网络股权众筹、互联网信贷、互联网支付等新金融产品。以物流云建设为纽带,加快推进信息化物流园区、智能公路港、智慧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整合现有园区、企业信息化平台,实现货源、车辆、仓储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交易。加快发展共享型服务业,持续壮大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共享经济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创新和协同方式创新。
四是加大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撑服务体系。首先,应加强顶层设计。建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相关部委配合,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关于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指导全国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推进和政策指导。其次,加强资金以及人才支撑。建议国家财政设置大数据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重点支持具有试点示范效应的省份、城市和企业,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大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育、引进,设置智能制造一级学科,在相关一级学科目录下设置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智慧农业等二级学科,推进新工科建设。再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投融资对接等多元化方式加大对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的资金支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体经济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制、政策等保障体系,创造融合发展政策环境、科研环境、创新环境、人才环境,创新融合推进机制、协调机制和共享机制。
五是全面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激发实体企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动力。加强政府引导,重点推进新一代光纤网络、移动通信基站、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推进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强根固本。重点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开展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升骨干网络传输能力,提升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的基础带宽,加强5G、北斗、绿色大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建设。率先在贵州、上海、河南、重庆、沈阳、京津冀、珠江三角洲等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部署5G通讯网路,支持打造5G典型场景示范应用,夯实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基础。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贵州省社科院基地 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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