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5月初,重新组建的司法部首次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研究统筹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打造新时代调解工作升级版,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预防化解矛盾第一线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从2012年4月开始,在全省率先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按照每个行政村配备2名调解员的标准,从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政法干警和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普通百姓中推选,为全县116个村(社区)配备了23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调处力量集中化。
调解工作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天走村串户,以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促成纠纷双方和解,让许多矛盾在基层就得到化解。
根据2010年颁布实施的《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我国,调解制度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广泛的群众基础。当前,全国共有350万人民调解员活跃在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线。
据统计,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22.8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53.2万件,调解成功率97.9%。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5万余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万余个。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设立派驻基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2864个,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1.4万个,派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3311个。
“调解是一种最广泛、最普及、最便捷的法律服务。”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司法部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我国基层人民调解过去在人民群众身边多以“老娘舅”“和事佬”等形象出现。随着矛盾纠纷的类型发生了新变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显得愈发重要。为此,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提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针对农业大省的特点和对俄贸易纠纷逐年增多的趋势,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各地不断拓展特色农业、口岸贸易等工作领域。目前,已经在西瓜、玉米等30多类特色农业生产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上海市16个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改变了人民调解小而散的传统运作模式,开始向集约化转型,各区人民调解中心普遍进驻物业、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消费、知识产权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据了解,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对行政调解简易程序的申请、受理、调处做出规范,减少行政调解机构和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推行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公证和仲裁确认三种效力确认机制。同时,当地还着力破解行政调解无专门机构、无专门人员的问题,推动在公安、住建、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成立专门行政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调解员,建立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制度。
调解组织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高效快捷低成本化解商事争议、促进商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独特优势。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蔡晨风表示,结合调解的涉外商事争议典型案例,阐释了调解不仅对于化解一般纠纷,而且对于涉外商事争端的解决都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涉外商事争议中当事人对调解不了解不信任、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等问题,建议制定统一的调解法,加强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管理和培训等。
此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明确,加强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工商联、贸促会、法学会和行业协(商)会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到2019年底,在所有地市级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力争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要大力加强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海南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合力
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海南省司法厅搭建由市民游客中心,“12345”“12306”两条政府服务热线,旅游警察、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巡回法庭、行政执法单位四方力量构成的“124”治旅平台,实现旅游纠纷快速化解。广西钦州市司法局联合外侨、商务、边防、边检等部门成立了全区首个涉外涉海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中国—马来西亚产业园、钦州港区。
上海市司法局推动建设“智慧调解”系统,为人民调解员搭建全流程、全终端的纠纷化解工作平台。“一屏观天下,一网解千愁。这是上海智慧调解平台的建设理念,也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上海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商忠强说,智能移动调解终端的功能主要包括案件信息快速录入、专家远程连线、调解云学院、法案智搜等,实现了调解员走到哪、调到哪、解到哪,较好地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效率。
司法部提供的《调解工作蹲点调研报告》显示,有的地方对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工作刚刚起步,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以行政调解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有24部地方性法规、47部地方政府规章、200多个规范性文件均对行政调解作出规定。但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对行政调解重视程度不足,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另外,在同一行业、专业领域内多种调解组织和机制并存,造成调解资源分散和浪费,需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中央明确的司法部新“三定”方案,司法部将负责统筹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据介绍,司法部将进一步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司法确认、公证、仲裁等方式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活动中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解决行政争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李万祥)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