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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8月1日起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

来源:央视网 编辑:王莉 时间:2019-07-25
导读: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8月1日起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通知指出,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后,再次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9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责任编辑: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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