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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班”为啥不能替代义务教育

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辑:苏令 时间:2019-06-05
导读:张力:《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马雷军:“国学班”“读经班”往往侧重学生某一个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在教学内容上没有义务教育那么全面。,“国学班”为啥不能替代

  张力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孙绵涛 沈阳师范大学二级教授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二级研究员

  马雷军 中国教科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副所长

  义务教育在于保障学生具有全面的素养,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图为江苏省无锡市扬名中心小学、江西省瑞金市东山希望小学两校学生在快乐地交流。张浩 摄(资料图片)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不得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以“国学”“女德”教育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孩子去培训机构或在家学习,无正当理由未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依法实现,妨碍了国家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

  为什么义务教育不可替代?如用“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了义务教育,会给孩子成长带来哪些负面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权威专家。

  没有办学资质不能对适龄儿童进行全日制教学

  记者:前不久,一位知名演员把女儿送到某全日制书院学习的新闻刷爆了微信朋友圈。该书院具备的是培训资质,并非办学的教育资质。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能否对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孩子进行全日制教学?

  孙绵涛: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不能对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孩子进行全日制教学。因为这样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书院是一种培训机构,它不具备办学的教育资质,它所进行的全日制教育,也没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张力:《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两个必须”就体现了国家和适龄学习者履行的强制性义务。义务教育首先要服从法理依据。在国家保障义务教育条件具备的基础上,《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强制性条款,即使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且,依据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对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马雷军:1986年,我国正式颁布《义务教育法》,标志着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在世界各国,义务教育普遍具有三个基本特征,除了强制性外,还有免费性和统一性。统一性意味着义务教育必须由经过国家设立或核准的教育机构来承担,执行统一的课程和教学标准,其他教育机构不能替代上述教育机构开展义务教育。教育机构的设立首先要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否则,即属于非法办学,被法律严格禁止。同时,教育机构必须严格在登记注册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学,否则,也属于非法办学行为。所以,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孩子进行全日制教学是违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应当严格禁止的。对于违法办学的,有关部门应当坚决取缔,并追究办学者的法律责任。

  孙云晓:接受义务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途径和基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都必须高度重视和确保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全日制“国学班”不利于学生核心素养培育

  记者:当前,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国学班”“读经班”的师资水平怎样?其教学内容与义务教育有什么不同?

  孙云晓:《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但一些“国学班”“读经班”的教师往往缺乏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核。而且,与古代私塾学堂学习的内容相比,当前学校的系统化课程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的教育教学方法很多是建立在心理学和脑科学基础之上的,这些心理学和脑科学的发现很多都是近几十年甚至十几年内的研究成果,这些内容在古书里根本不会有。

  马雷军:“国学班”“读经班”往往侧重学生某一个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在教学内容上没有义务教育那么全面。“国学班”“读经班”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余的补充,但是用这种形式替代正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习,则会影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一些“国学班”“读经班”利用传播传统文化的幌子对家长进行洗脑,其教育教学的内容也很容易出现偏差,容易给未成年学生造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对他们今后的生活、工作都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

  张力:尤其是一些“国学班”“读经班”摘取传统文化库中的陈腐糟粕去教给孩子,更是背离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必须防范和禁止。

  记者:退一步讲,如果这些“国学班”“读经班”师资力量优秀、教育方式恰当,让适龄儿童接受这样的全日制教育是否恰当?

  张力: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因此,社会上传授国学经典(前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行为,如能同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则在培育少年儿童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方面,将有利于营造良好氛围。但是,这决不能因此替代义务教育制度,也不能将国学经典传授简化为机械背记。

  孙云晓:社会上出现的“国学班”“读经班”等培训方式或机构,也可能有弘扬优良文化传统的愿望,但如果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并且是作为全日制教学的形式存在,必然导致某些未成年人无法接受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显然是违法行为,也是对未成年人的误导。

  凡是与义务教育相冲突的全日制教育都是螳臂当车,即使师资力量强大也是违法行为,注定成为历史逆流。实际上,我国早在维新变法前就开始致力于改变以私塾机构为主的基础教育,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奋斗,我国的基础教育机构才彻底完成从私塾到学校的转型,走向更加开放与科学的水平。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3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18个基本要点。以“国学班”的教育方式能够培养这些核心素养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为专项训练而放弃文化课学习得不偿失

  记者:一些家长认为,让孩子早早地接受专项教育,可以抓住孩子成长的关键期,于是让孩子过早地进行钢琴、美术等方面专项训练,甚至放弃了其他文化课的学习。在本该全面打基础的义务教育阶段,这种只抓一点、放弃其他的专项训练,真的能充分开发孩子潜能吗?

  孙绵涛:发展孩子钢琴、美术等某一方面的特长,这种特长主要是技能方面的特长,这种特长的发展最终还是靠孩子的全面文化知识和素养基础的积累。孩子的发展潜能是多方面的,在孩子全面成长的阶段,只专注孩子某一方面潜能的训练,而不去学好为孩子全面打基础的义务教育阶段知识,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做法,是一种短视行为。这种做法表面看是在抓住孩子成长契机,而实际上是给孩子未来的成长断了后路。如果让孩子一味地追求专项教育和专项素质发展,不注意全面教育或全面素质作为其基础,其专项发展也是不牢固、不长久的。未来社会是一个知识不断更新、职业变动比较大的社会,一个人终身从事一种职业基本不可能,只有接受全面打基础的义务教育,才有可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变化。

  马雷军:这种现象也是我们当前需要关注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是不冲突的,更是互为补充的。试想,一个缺乏全面知识积累、缺乏对社会全面认识的人,其成年后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吗?现实中,已经出现了一批退役后的运动员,因为自幼参加体育集训而忽视系统、全面的基础性学习,导致其退役后无法正常求职、正常交往、正常生活的例子,这是需要引起我们警示的。

  个性发展是要建立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全面发展不是说要孩子处处优秀,而是说在孩子的发展中不要有明显的缺陷和短板。在这个基础上,再根据孩子的特点和兴趣爱好进行个性化的教学,培养孩子的特长。没有全面发展作保障,孩子的个性发展是跛足的,是难以走远的。

  孙云晓:家庭教育是对孩子影响最长久、最深刻也最富有个性的教育,自然需要不断的反思与改进。在针对孩子潜能开发问题上,父母更应该去除急功近利的心态。儿童有自身发展的规律,这种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虽然应该承认天才儿童的存在,但即使是天才儿童也要完成义务教育,通过最基础的教育掌握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和交际能力,形成良好的素质基础。如果过早地让孩子走专业化的路,专注一点而忽视其他,有可能扭曲其人生、损害其幸福。

  所以,父母对于孩子的潜能开发应该保持合理的期望值,特别是那些潜质表露比较明显的孩子。父母对孩子寄予过高的期望,就可能提出高于他现有水平的过分要求,给孩子造成无形的压力,反而成为孩子潜能发展的绊脚石。父母发现孩子的特长之后,需要给他创造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但不能为此就把所有的心血和精力都放在这个特长和能力上面而忽视孩子的全面发展。

  人工智能时代更需要培养孩子综合素质

  记者:有人认为,在人工智能时代,基础知识已不再重要,义务教育的重要性下降了。而实际上,越是在人工智能时代,在义务教育阶段给孩子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就显得愈发重要。对此,您怎么看?

  孙绵涛:人类已经经历了4次工业革命,每一次工业革命都是由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创新而引发的,这次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也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基础上,在数学、计算机科学、脑科学、认知心理学、物理学、信息科学、优化和博弈论、图灵机理论等不同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基础上产生的,现已形成了体系庞大、分支丰富、学派纷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态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拓展“智能+”,人工智能基础理论面临新的瓶颈。高度重视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我国才有可能取得人工智能重大基础理论的创新突破,才有可能在人工智能马拉松式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占据有利位置。由此可见,在义务教育阶段给孩子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在人工智能时代是多么重要。只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知识打牢了、核心素养的发展有了好的基础,孩子才能在人工智能时代及其未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为新时代的发展作出贡献。

  马雷军:一个人的知识积淀是其发展的底蕴,一个满腹唐诗宋词的人,才懂风花雪月的浪漫;一个通晓上下五千年的人,才拥有广博的眼界;一个熟练掌握数字符号的人,才能更好地进行逻辑推理和运筹帷幄。知识是一个人的积淀,是一个人能力发展的基础。人工智能时代,基础知识固然可以依靠网络获取,但人并不是一个工具,是具有情感和理性的生物,只有具有知识的底蕴,人的创新能力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人的情感世界才能得到更好的满足。

  孙云晓:基础知识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在人工智能时代基础知识就已经不重要了,孩子对于数学和科学的基本理解、基本感知是理解人工智能的基础。义务教育也并不只是对孩子进行知识的传授,它还包括对孩子思考力、创新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开发和培养,而这些正是未来人工智能时代所需要的内容。

  我很赞同获得雨果奖的科幻作家郝景芳的一个观点:“培养一个像人一样的孩子。”她认为人工智能都是“孤独的天才”,它们本身还只是一种算法,未来很长时间内所代替人的还是那些机械而重复的工作。人工智能还不会情感的交流和团队协作,所以未来懂得倾听、能够与人沟通、善于表达的孩子在社会发展中更占优势,因为这些特性是人工智能所不具备的。

  一个人只有具备人工智能所不具备的优势,才不会被取代。以前很多父母只注重培养那种低头计算不懂得交际的人才,但现在这样的孩子越来越不具备优势。目前,我们的义务教育中的确存在着过于偏重记忆和背诵等方面的不足,这也是义务教育需要改进的地方。今天的互联网时代以及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是一个创造力大于记忆力的时代。孩子对于问题的思考能力远大于他们对于知识的记忆能力,因为现在互联网可以随时随地给我们大量的信息。可以说,人工智能时代是更加需要素质教育的时代。

  接受义务教育是提高孩子综合素质的必然途径

  记者:为什么每个孩子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不接受义务教育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

  马雷军:总体来说,义务教育在教育教学上具有全体性和全面性两个特征。全体性意味着义务教育要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所以《义务教育法》要求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重点校、重点班。全面性意味着要注重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方位的教育,以保障学生具有全面的素养,以适应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需要。

  义务教育的强制性首先是满足个体发展的需要。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只有接受一定程度的基础教育,才能满足一个人最为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其次,义务教育的强制性还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每一个人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所以,保障公民接受高水平的义务教育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家庭的事情,也是国家的责任、社会的义务。

  从学理上讲,这个问题涉及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与家庭教育权的权限划分问题。在有些国家,也有为数极少的在家教育,但这些国家对在家教育有极其苛刻的法律限制。在中国,考虑到义务教育普及的情况,并没有给在家教育法律方面授权。因此,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也不能以在家教育为理由,不将子女送入正规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认知能力有限,所以国家统一的、核准的教科书、课程标准、评价体制有利于保障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孙云晓:根据未成年人成长的特点与需求,国家关于未成年人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要求中,对教育方针、教育目标、教育教学内容、教育场所和方式有完整系统的规定。如果有些家长盲目用“国学班”等替代义务教育,极有可能造成孩子在学习内容上偏狭,失去了获得现代理念与知识的机会,最终可能耽误孩子成长,使其难以适应未来的社会。

  孙绵涛:义务教育实际上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一个国家的国民,必须具备国家所需要的国民素质。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包括: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和谐发展。通过义务教育,可以为一个国家所需要的国民素质奠定基础。不接受义务教育,会对孩子一生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方面,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是按义务教育的目标,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相关课程,使学生能受到全面的教育,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接受义务教育的时期,是为孩子素质全面发展打基础的最关键时期,错过了这一时期,孩子的素质基础打得不牢、不全面,会给他们未来素质的发展留下隐患。

  张力:围绕新时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多样化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进一步提出:“完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制定覆盖全学段、体现世界先进水平、符合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核心素养标准将进一步明晰,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这样,就能更好地为孩子们步入下一阶段系统学习打好基础,为他们将来步入社会谋生发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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