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等24家环评机构不合格 多次被判定为年度一票否决
为了更好地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2017年1月4日,省环保厅印发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全省环评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突出了环评文件的日常考核,填补了全省乃至国内环评文件质量没有具体考核方法的空白。
该负责人介绍说,按照《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评分程序,从2017年第二季度开始,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各自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逐件考核,省级环保部门组织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据统计、汇总,2017年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部门采用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对环评文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累计处理46家次。
结合季度考核情况,判定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富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禹通水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24家环评机构年度考核不合格。
其中,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环评机构环评文件多次被判定为年度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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